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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
来源: 药械科 发布时间:2024-08-09 11:20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落实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水平,确保群众用药安全,8月8日,开发区分局开展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会。

开发区分局宗在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提醒,加深从业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药械科科长张斌通报2024年上半年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投诉举报情况。通过以案释法,强调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履行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敦促药品零售企业从明确目标、完善体系、建立清单、抓好培训这四个方面落实好主体责任。

开发区分局副分局长庞日进对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要求清楚、责任分工明确;二是增强守法经营意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到依法经营;三是增强风险防患意识,严格开展自查自纠,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

此次培训会共有57家药品零售企业参加。会后,开发区分局将持续开展日常监督检查,通过以查代训的方式巩固培训效果,筑牢药品质量安全防线,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