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共享电单车投放运营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公共交通出行结构,合理配置城市公共资源,为市民提供便捷的出行方式,促进绿色低碳出行,现计划在我市部分区域(东至西场街道、南至南海大道、西至胡集街道、北至北三环)内,开展共享电单车投放工作,运营期限为2024年12月至2027年12月。请有意向进驻我市运营的共享电单车企业于2024年11月14日17时30分前携带相关资料(见附件)及拟投放的样车,送至市城管局(丹凤路69号)407室。
附件:海安市共享电单车运营信息资料目录
海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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