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哪些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72.什么情形下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3.应该去哪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应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4.劳动争议仲裁收费吗?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75.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是多少?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76.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77.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时限是多长?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78.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吗?
答: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仲裁庭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