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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09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总体情况

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农业农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农业农村局主动公开信息,其中行政许可710条,行政处罚105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未收到依公开申请事项。

3、监督保障情况。农业农村局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责任部门,落实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每个业务科室明确1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由局信息员统一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农业农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有了较大的进步,但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回顾一年的工作,仍然有不足之处。概括起来主要为以下几点,一是政务公开与内容形式单一,二是对政务公开信息的认识不够深入,更新信息不够及时。

1、对于公开形式与内容单一,主动与其他部门交流,学习其他部门的优秀做法。依托海安市政府门户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将政务公开内容与日常工作联系,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2、加强培训,做好监督。继续坚持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加强责任意识。鼓励主动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加深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定期召开会议,自查自纠,分享工作经验,共解工作难题。